“咱们省新规规定产假能休6个月了,但目前我们还是只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我们想咨询下生育津贴政策何时调整?”7月17日,开封市民周女士致电大河报反映此事。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有关生育津贴的新政策有待确定,目前仍先按3个月的现有政策发放。
周女士是开封某公司的职工。2016年10月,她生了二胎。她很庆幸,赶上了我省目前产假能休6个月的好事。现已上班的她,本该高高兴兴地等着领生育津贴,补贴家用,但同事却告诉她,生育津贴目前还只能享受3个月的。3个月和6个月,这意味着,她领到手的生育津贴相差甚多。
周女士向省社保部门咨询后,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因无明确政策,所以生育津贴还是按老标准执行。
对此,周女士很不解,我省产假新规既然已经开始实施,生育津贴是否也应该与其保持一致,按6个月发放?
2016年5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最新修订后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7月18日下午,大河报记者先致电开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该局工伤生育科一工作人员说,开封有关生育津贴这方面,目前确实是依据《开封市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这一老标准执行的,即生育津贴仍是按90天(3个月)的老标准发放。因为像《细则》这种政策的修订和调整,不是那么简单,需要根据开封社保基金的收支情况以及开封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算、预测,要层层上报上级部门,还要经过法制办研究。
昨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说,有关新的生育津贴政策,初步打算在今年进行修改调整。因此,在新政策尚未出台前,全省的生育津贴发放还是按3个月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