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省内转迁?

  • 发布日期:2017-11-25
  • 阅读量:1702
  • 责任编辑:伴宝
  • 失业保险是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也是稳定社会秩序,团结友爱社会的举措。但是对于失业保险,我们大家还有有着很多疑问,近日有朋友再问,安徽失业保险省内转迁如何办理啊?

    从10月1日开始,安徽开始正式实施失业保险关系在省内转迁业务管理新规定。新规定大概内容如下:

    1、办理失业保险省内转迁流程如下:

    携转出地县级以上失业保险经办 (征缴)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单、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用人单位成建制省内转移以及职工在职期间流动,由转出地县级以上失业保险经办 (征缴)机构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2、失业保险待遇规定:

    失业人员在转出地已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地按照其在转出地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在转出地未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地按照其在转出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核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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