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工工伤 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救治

  • 发布日期:2017-12-20
  • 阅读量:1654
  • 新华社郑州12月14日电(记者双瑞、付昊苏)河南出台新规,意在进一步维护农民工权益,为解决农民工工伤后维权难作出努力。新规规定,对因生产性事故重伤的农民工,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或治疗。

    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落实长期是农民工面临的难题,因为费用问题影响救治的情况并不鲜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近出台意见,全面推行工伤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确保农民工发生工伤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减轻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医疗费垫付压力。

    同时,引导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特别是针对危险系数较高的各类建筑施工项目,要求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如果没有参保证明,将被一律视为工程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





    本站信息除标注为原创文章之外的皆来自互联网,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如相关信息涉及到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6-2025 12333bsb.com 伴社保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2020029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