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需要哪些资料才能缴纳

  • 发布日期: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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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缴纳提供的资料


      个人缴纳社保一般以缴纳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办理参保手续,但是考虑到缴费手续能简便一些社保机构一般都与银行合作扣费。所以还需要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所指定的银行开缴费账户。


      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xx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xx市劳动保障卡》。


      社保接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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