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省内首例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

  • 发布日期:2017-12-25
  • 阅读量:1546
  • 中国网11月29日讯  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许,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及《新乡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的实施意见》等执行工作相关举措,并对下一步执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在12月1日启动“铁拳破冰”执行活动,同时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上,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东瑞宣读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华宣读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新乡市两级法院“铁拳破冰”执行活动实施方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屈路平宣读了法院公安携手联动成功执结自诉拒执罪网上追逃案件、新乡县法院依法认定孙某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辉县市法院公开宣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等3起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该院宣教处处长景永利主持,多家主流重点新闻媒体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华讲话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华宣读有关方案

    通过梳理发现,此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

    近日,新乡中院与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据了解,该《意见》的出台在我省尚属首例。

    《意见》明确了协助冻结、扣划、解冻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和要件等,规范了人民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协作和配合的工作程序,依法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需要冻结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其余额的,可以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站协助冻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站应当予以协助。

    如被执行人有住房公积金且符合退休、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等九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站协助扣划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

    定制“失信彩铃”精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

    此次发布会上,新乡中院向社会发布了《新乡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失信彩铃”开通后,只要拨打这些人的手机,就会知道机主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意见》要求,针对存在“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抗拒执行的”等失信情形的被执行人,由法院向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其开通“定制彩铃”,以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意见》还明确,对于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优先定制“失信彩铃”。

    此外,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或者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以及存在着其他需要对被执行人取消适用“失信彩铃”措施的,法院出具手续后将会予以及时取消。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东瑞接受媒体采访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东瑞接受媒体采访

    新闻发布会后,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东瑞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表示,方案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新乡的经济工作的快速发展,截止到目前,新乡市已被法院冻结公积金的失信人员达200多户,还有大的发展趋势,建立联动机制后,形势会得到好转,以后新的案件将会得到及时处理,为新乡的经济发展带来好的环境。(中国网 辛丙全 通讯员 景永利 田丹丹)




    本站信息除标注为原创文章之外的皆来自互联网,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如相关信息涉及到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6-2025 12333bsb.com 伴社保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20200297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