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 发布日期: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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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都知道医保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个是个人医保卡账户里的钱,另一个是单位给缴纳到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也就是统筹基金,那么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前几天,蒋女士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药费自付了1000多元。医生告诉蒋女士,她患的是慢性疾病,需要吃几个疗程的药。

    付费时,蒋女士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之前听说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属用,我丈夫的医保卡里有七八千元,我可以用吗?”医院收费窗口的工作人员回答说,他们对这项政策不了解。

    那么,医保卡里的钱,到底可不可以给家人用?如果可以,该如何办手续?小编带着蒋女士的疑问,来到市社保局求证。

    医保卡历年余额可给近亲属用,要符合三个条件

    市社保局办事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的确有政策规定,医保卡历年余额可以给家人用。

    2012年5月25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中提到,允许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一些费用,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不过,参保人员用医保卡历年积余的钱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一定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

    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

    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参保人员从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医保卡、医院收费原始凭证、清单和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可以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规定了两个范围

    《关于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范围的意见》明确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了可以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1.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使用狂犬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疫苗的费用。

    比如说:孩子打流感疫苗,如果孩子的父母或爷爷奶奶等人的医保账户里有历年结余,就可以用这笔钱支付。不过,支付的形式不是直接刷卡,而是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上文中提到的蒋女士,假设她看病所需的医疗费为1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符合报销目录的医疗费)为7600元,蒋女士享受的是企业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补偿比例,她可以得到5000元补偿,个人还需负担2600元。也就是说,蒋女士自付的2600元,可以从她丈夫或其他近亲属的个人账户历年余额中支取。

    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蒋女士近亲属个人账户历年余额需超过6000元,支付后不能少于3000元。

    再打个比方,小王患了呼吸道疾病,用了500元医疗费,其中甲类药100元,乙类药300元,丙类药100元,小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为391元,按参保类别能报销60%即234.6元,补偿后个人负担156.4元。

    像小王这样的情况,他自付的156.4元暂时不能用近亲属医保卡里的钱,因为申请支付的费用达不到2000元。不过,累计到2000元以上,还是可以的。

    提醒:有些人或许在想,反正近亲属医保卡里的钱按规定可以支付,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麻烦,不如直接拿他们的医保卡刷方便。这种行为就属于利用他人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诈骗罪的最新解释,骗保3000元,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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