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及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 发布日期: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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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当我们发生劳动纠纷时,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以下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劳动工资总额及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的内容,欢迎阅读。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的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争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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