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可以拒绝吗

  • 发布日期: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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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因工作而受伤或是产生了职业病,他们认为这些已经影响到了自己的工作能力或是生活等,要求得到相关的理赔,先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但是单位不太想帮助他们做,职工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可以拒绝吗?


    职工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能不能拒绝?不能。

    为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在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均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如果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原件被用人单位强制扣留,职工可以要求医院重新补办或者开具相关的证明,如果医院不同意补办,职工可以选择以下维权途径:

    (1)起诉用人单位民事侵权;

    (2)起诉医院民事侵权。

    单位在工伤鉴定要求复查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吗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用人单位申请复查鉴定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复查,工伤职工必须接受。

    员工不做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能否拒付伤残待遇

    员工不做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可以拒付劳动伤残补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只有在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才能确定其应享受的伤残补助金标准,以及应否享受伤残津贴、是否可以退出工作岗位等。如果员工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却主张享受伤残待遇的,单位可以拒绝。

    相关法律可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职工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能不能拒绝?职工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单位给拒绝的时候,记得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给自己进行维权。职工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单位拒绝不配合有什么后果。

    来源 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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