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赔付的工伤保险怎么做账

  • 发布日期: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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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劳动者受到工伤之后经过坚定会获得相应的赔偿,这笔钱一般都是给到企业,在由企业发放到劳动者手里。对于企业来说一旦有资金变动都需要进行财务做账,那么工伤的陪付款应该怎么进行做账呢?


    收到赔付的工伤保险怎么做账

    把票据复印入帐:借 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 贷 现金,发票交给社保局,收到赔偿款借 银行存款 借 管理费用-福利费 (赔偿差额)贷 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

    相关知识: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

    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文的内容对于企业的会计人员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常识,在工作中也有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就需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怎么来进行记赃处理,对于劳动者也需要了解工伤的相关知识才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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