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一审所需材料

  • 发布日期: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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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是件大喜事,然而钱到用时方恨少(壕请忽略这句),别着急,住房帮您缓解压力,以下就是公斤金提取所需的一些材料:

    (注意:所有提取公积金的,都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公积金联名卡的提供一份,无公积金联名卡的提供两份)

    公积金一审所需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1)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2)办妥房产证的,房无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还可按照《购买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付首付款业务办理规程(试行)》的规定,办理转账手续。

    2、购买再交易住房的:

    (1)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

    (2)或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证明。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2)补缴差价发票原件。

    特别提示:本类公积金提取,只能提出契税完税证明或房产证标示日期之前所缴存的公积金,忘各位员工周知。

    (二)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翻建还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三)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原件

    (2)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及原房屋产权证原件。

    (4)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职工偿还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还款明细原件(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或银行印章)。

    (二)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

    1、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

    3、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

    (1)购房合同原件

    (2)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三)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

    1、借款合同原件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本类提取,所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还款总额。

    三、离休、退休

    1、离(退)休证原件或经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2、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提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身份证明或者提供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证明。

    四、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迁出本市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户籍不在本市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五、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调入到异地城市工作,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调入单位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应提供:

    1、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调入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4、调入单位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

    5、原单位出具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六、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并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病案室章、医务处章或门诊办公室章的住院病案(未住院的需提供包含各种诊断报告的病历证明)原件及加盖医院收费业务章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

    大病 “重并大脖仅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公积金提取每年最多提取两次,请大家注意合理安排。

    注意:

    公积金提取日期固定在每月25日(如遇周末、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提前到25日之前的工作日),因此,截止到24日下班前提交公积金提取材料。提取公积金次日(工作日)可领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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